厦门日报微信公众号 | 作者 陈泥
厦门市场监管部门
(资料图)
昨日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告诫全市各食盐经营主体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
加强价格自律
不得借突发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郑重提醒告诫
全市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受“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放入海”事件影响,部分地方发生食盐抢购现象。
为维护食盐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防范发生价格违法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加强价格自律,稳定价格水平。
严禁哄抬物价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得利用其他手段推动食盐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违者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
严禁价格串通
不得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食盐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违者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严禁价格欺诈
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违者最高可处50万元的罚款。
严格明码标价
应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违者最高可处5000元的罚款。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对经提醒后仍实施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来看现场检查
各区局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深入各经营超市、商店等开展价格政策宣传和执法检查(图源厦门市场监管)
在集美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快速处理相关投诉。昨日上午,集美区杏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多家销售食盐的超市、食杂店、便利店等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某商家销售食盐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商家整改。商家现场整改,对所销售的食盐进行明码标价。
在同安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市场食盐价格巡视力度,掌握食盐价格异动和供应情况,保障食盐价格正常。据了解,目前同安各大超市食盐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能够充分满足民众需求。
广大群众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可拨打12345、12315电话
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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