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岂能发函要求房企促销?不得干预企业“内政”
2023-08-17 03:12:16    观人随笔

这两天,一张“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关于欣光花园项目营销工作的函”引发热议。我觉得这件事情很大,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以及可能存在的普遍性。总之,问题的性质是很严重的。

这份函件里说,欣光花园项目销售排名靠后,严重影响该县房地产市场发展,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希望该项目加大营销力度,压实营销责任,对销售不力的营销团队进行约谈、调整、解聘,并于今年7月15日前提交销售整改措施。


(资料图片)

你读完是不是有一种错觉:住房保障中心是行政单位还是企业公司?欣光花园是属于房地产公司的一个项目,还是政府部门下的一个行政机构?恍恍惚惚,一些常识性的东西,都搞得不清不楚了。你一个行政单位,居然直接发函干预企业经营,还要要求人家解聘、整改,哪来的自信和勇气?

到底是谁在严重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当然,目前还没有看到涉事房地产企业出来回应,更没看到他们“刚一下”,也许他们真的没有勇气。也许他们真的按照这份函件的要求,处理了自己的营销团队,然后提交了整改措施,但心里一定充满了愤懑和憋屈吧?

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销售都是内部的具体经营事务,行政部门无权干预,这是市场经济里最最基本的常识。因为销售成绩不佳约谈房企,并要求解聘营销团队,到了直接干预企业人事的地步,匪夷所思。看到有媒体说,这是在干预企业“内政”,说得非常形象。天下的道理都是一样的。

前不久,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其中提到“牢固树立职权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等法治理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指望一些基层干部成为法律专家,但是最基本的行政伦理和法治常识,不能丢。

早在2019年,江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严厉查处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整治“亲而不清、亲而乱为”和“清而不亲、清而不为”等问题。那么,南昌县的这一起,算不算“乱为”?

市场经济都搞几十年了,如果说还有一些人政企不分,有着计划、指令等思维,可以理解,毕竟总有人跟不上时代步伐,无法与国际接轨。但是这样的人居然还在重要岗位上,还在发号施令,令人痛心。须知,政企关系也是营商环境的一环,不尊重企业的自主权,不尊重市场规律,就是在严重破坏营商环境。

更令人错愕的是,被媒体和网友质疑后,该县住房和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不仅脸不红心不跳,还表示,“我们还给排名前十的企业,排名后十的企业都发了函,就像是表扬上进生,鼓励后进生一样,主要是想让企业加强营销团队管理,督促他们想办法把销售成绩提上来。”爹味十足,倒是还有一种沾沾自喜的自以为是。

他们根本就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似乎也没有认识到自己做错了的能力,这才是更可怕的地方。而相比“错了”,“不认错”和“认识不到错”的危害也更大,这种危害不仅作用在具体工作事项上,影响实实在在的企业,也作为一种思想病菌流传于管理者的脑海中。

眼下,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尤其是一些三四五六线城市,去库存的压力不小,但越是在艰难时刻,越应该恪守权力边界,不能病急乱投医,以避免给市场带来更坏的影响。

这就好比一对夫妻不愿意生孩子,你可以劝,可以给钱激励,可以去打造育儿友好型的社会环境。但是你不能直接上手啊,直接发函到人家家里说:希望该家庭加大劝生力度,压实生育责任,对生育不力的适龄夫妻进行约谈、调整、解聘(离婚?),并提交生育整改措施。

这……像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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