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男孩,都有一个警察梦,梦想着伸张正义,除暴安良,他也不例外,但他“实现”梦想的方式,不是凭借自身的努力,而是依靠谎言,为了不劳而获,他竟冒充“交通警察”的身份,博取他人信任进行招摇撞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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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肇庆市鼎湖警方和四会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抖音上发布多条与“交警”相关的视频,吸引较多网友浏览,但其不规范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等,给人民警察形象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
由于该抖音账号发布了大量涉警视频,不少网民也误认为该号是警察所有,而此男子也常在评论中与网友闲聊互动,默认网民对其警察身份的猜测,影响恶劣。
经鼎湖警方查证,此账号持有人为黄某新,是鼎湖区莲花镇某公司员工,并非交通警察或公安工作人员。
在对黄某新实施传唤询问过程中,其承认近段时间通过抖音冒充交警发布相关照片、视频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同时黄某新还通过添加多名粉丝微信,冒充“四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身份骗取粉丝信任,以缺钱还房贷、汽车加油等理由,向粉丝借钱几百至几千元不等,且一直借故拖欠不还。直至被鼎湖警方发现,黄某新才删除其抖音账号上的相关视频内容。
目前,黄某新已被鼎湖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受害群众损失已悉数退还。
普法进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杨再睿 通讯员 黄建军 肖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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